对于别人的爱情,我从不给予任何的评语,因为在爱情的世界里,我也是爱得一蹋糊涂……
我和他,应该从中二年终的长假说起吧!堂姐带我到某个乡村去帮忙那儿的佛学会办生活营。那儿给我的第一个印象是很宁静、很纯朴,是个难得的好地方。那儿的代表——萍,在将我们带往佛学会所在地的路上,和堂姐有说有笑地聊个不停,但她也没忽略我,总是不断露出她那甜到不行的笑容,如果我是男的,我一定会被电到,幸好,我是正常的女生。
向佛陀顶礼后,萍便一一地为我介绍她的委员。这是我最讨厌的时候,不但要记得那么多的名字还要记得他们的脸孔,重点是还要我这个不爱笑的人一直保持那勉强的微笑。我就是那种会让人觉得有点酷、有点冷却又对篮球很热情的家伙,有着一头短得能往上梳的头发,是个不折不扣的tomboy,老是板着脸,朋友总说我是个没有喜怒哀乐的人。而他——徽,给我的印象就像邻家男孩般,正在洗地的他与好友——昌,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,萍在他们的‘水攻’下,也疯狂的加入水战中,觉得他们有些幼稚的我,便独自一人观望四周的景物。
堂姐与佛学院的理事在商讨一些事务,便把我丢给了他们三个。晚饭时间,他们带我到了一档‘听说’很好吃的面档去,对于不吃面的我来说是一个挑战。幸好,米粉的出现救了我,不然我就得饿肚子了。三人对于我的事都很好奇,不断地发问,而我的答案总是:还好啦、也没什么、就这样、应该吧……我那冷到不行的态度与那热到冒烟的米粉汤形成了强烈的对比。他们并没因此放弃,继续将气氛炒热,而我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们,态度一如往常的冷淡。突然,他们决定‘配合’我,去打篮球。
篮球谁都会打,只是看技术好不好而已,我和徽同一对,还没开始就已胜利了,没别的原因,因为萍根本就没打过球。那晚我到萍家过夜,那两个男生也跟着凑热闹。四人的聊天只有三人在说话。在他们的对话中,我得知他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,隐约间也能感觉到昌对萍的过分关心。徽与萍是同校的独中生,而昌则因为家境的关系,只能就读普通的中学。凌晨两点半,还没睡的我们决定去吃鸡饭。坐在徽的摩哆车上,我终于知道什么叫冷风刺骨。边骑摩哆边转过头跟我说话的他,突然问我:为什么你要这么酷?我没回答,他又继续说:你的笑容应该很棒。对于当时他给予的称赞,我只回应了一个不削的笑容。
生活营结束后,我以为与他们的友谊会就此画上句点,显然的,我错了。因通讯册的关系,他们有了我的电话号码。起初也不过是传传简讯,后来,我竟与他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,不但一起到不同的地方参加生活营,还互约去逛街。他们也时常到我家去玩,我也总是被‘拖’着到他们的家去。逛街的时候,徽通常都会带我到运动用品店里闲逛或到快餐店里漫无目的地坐着,我们通常会在那儿呆上很久,因为他知道我不喜欢逛街,所以他总是静静的陪着我。对于萍那个逛街族来说,逛街是女人的天性,幸好,她有位乐意陪她去‘走走’的男生一直在她身旁。
久而久之,我也在他们的‘诱导’下变得有些三八。开始主动地与人交谈、聊天,甚至学着怎么开玩笑或逗人笑。不仅如此,他们也强逼正在就读中三的我拿起书本。拜托!要我像个书呆子一样啃书,我可是办不到的。然而,他们却有很多方法让我慢慢的咽下那些食知乏味的书。比如说:我不读书的话,就不和我聊天,直到我答对他们从参考书里找来的问题为止。再来就是与我家人合作,不让我出门打球,成天把我关在家,等到我快要疯掉的时候,他们的‘诡计’就得逞了。
~待续……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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