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30 October 2009

~我的爱~ P19

一整天下来,我并没做其余特别的事,因为吃完早餐后,我就被绎押回家。他不许我到处乱跑,表面上说是担心我,实际上我很清楚他的目就只有一个,那就是借机上网。他看着电脑荧幕,我则躺在床上看着我很爱的漫画。断断续续的聊着天,蒙眬中的我,听着他十指敲击键盘发出的声响,就完全的进入了冬眠状态。醒来时,已是傍晚时分,起身正准备下床的我却发现脚底下踩了一块算蛮结实的‘物体’。我没好气地往下看,只见绎以手当枕头的方式躺在地板上享受的睡着。他像是睡得很熟,就连我把脚放在他的腹部上他都没有任何的反应。此刻沉睡的他就像个稚气的大孩子,但其实他是在我遇见的人当中,思想较为成熟的。也许他是会为未来打算的那一类,再加上他所有的条件,所以我对他总有着那一丝丝的崇拜,就像把他当周杰伦一样的‘拜’,可惜,他没周杰伦那么的红。
“你以为我死了吗?”闭着眼,他开口。
“只想把你当透明的。”我回过神,语气平淡的说,站起身,很用力的踩过他的身体。
“你知不知道你很重?”
“我只知道你该回家了。”我坐在电脑桌前,背对着他说。
“去吃个晚餐怎么样?”他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有千百个不愿意回家。
“喝个茶?”我没回应,他继续说。
“聊个天?”
“不要!不要!不要!”我一口气拒绝了他的三个要求,有点像是在发脾气,也有点像是不想开口说话。
“我只是想找个人陪……”他的语气变得很沉,声音也变得很小。
“你妈妈也很寂寞。”我没回头看他,因为我还在为刚才对他的态度感到愧疚。
“她…来找过我…带着她的男友……”他缓缓地开口,我没出声,他继续说。
“她…好象比从前快乐……”
“那你就去唱‘你比从前快乐’啊~”我半开玩笑,很明显的是这一点也不好笑。

此时的空气,像是被冻结了,我能清楚地听见他很用力的在呼吸,试图将快要掉下的泪水收回。我不是很清楚他与前女友的状况,因为这些日子我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,而他也鲜少上网,所以我对他的事可以说是一问三不知。但我能很肯定的是他一点也不快乐,他的笑只是为了让我快乐而挤出来的。他的装疯扮傻,也只是当作纯属娱乐的工具。初恋很美,美得让人回味无穷;但初恋也很伤人,可以把人伤得连活下去都嫌多余。也许,谈恋爱是要有一点的天赋,我可以很大方的承认,我没有这种天赋,因为我在与徽的爱情里,我不懂得去爱,也不知道该如何被爱,就算先说再见的人是我,我还是一个失败者,一个谈过恋爱却不懂什么是爱的失败者。绎呢?他不懂得爱吗?我并不这么认为,因为他并不是败给自己的爱情,而是败给了另一段爱情,属于别人的爱情,所以他不能去介入,一旦参与,他就必须背上难以抹灭的罪名。原本属于自己的爱情,竟变成了别人爱情里的第三者,很显然的,第三者的定义不但可笑还外带讽刺。我会不会也成为了别人眼里的第三者?如果我真的被冠上了那只会出现在爱情世界里荒谬的第三者理论,我会很佩服我自己的迟钝及瞎眼,更会好好的思考如何在踏入白痴的爱情游戏里时完美的夺下满分。

“她快乐何尝不是件好事?”不是很习惯那样的气氛,我开始对他的话题认真着。
“我没说是坏事…只是…不舍得……”
“你不舍得她幸福?”这句话,让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,接着又无言的低下头。
“做人该大方一点,尤其是男人。”我收回放在他身上的视线,继续埋头于电脑荧幕前。
他依然沉默不语,我也不想打扰他沉浸在自我思考的世界里,所以也没再多说些什么,毕竟安慰人不是我的专长,说多了可能会更伤人,所以我宁可闭上嘴,听着周杰伦的歌。

直到他开口的时候,也是他肚子饿的时候。我的老妈很给他面子的不煮我的饭,好让他有借口带我出去吃。我知道我妈是为了不让我整天呆在房里胡思乱想,才会故意这么做的,否则她才不会要我到处乱跑,真是有劳我亲爱的母亲了。绎带我来到了一家位于市区他很爱,但我不是很喜欢的店吃晚餐。他很爱的原因是因为这里有他爱的牛排,我不喜欢的原因是因为我不但不爱牛、也不爱西餐、更不爱价钱昂贵的食物。
“这里的牛排很好吃噢~”他看着我,兴奋不已。
“我不吃牛肉。”我冷冷的看着那冷冷的菜单,冷冷的回绎的话。
“你很挑!”好意被我拒绝,他自然的不悦。
“鸡肉谁都爱~”我才不理会他的感受,我的胃比较重要。
“走吧~”他放下菜单站起身,看着我说。
“为什么?”我不明白他的举动。
“这里牛排最好吃,可是你不喜欢,就改吃别的。”他像是在生气不能吃自己爱的牛排。

最后,我们选择了聚集了很多不同阶层人士的大排档,因为只有在这种地方可以吃到好吃、便宜、多样化的食物。虽他不是很愿意,但还是被我连哄带骗的下了车。很不巧的是我们遇见了一个他从小到大的死党——宇,正打算一个人用餐。我跟宇也算是认识,因为他也时常参与佛学活动,所以有过不少的接触。竟然是巧遇,当然就会顺理成章的一起共享晚餐。
“我遇见鬼了吗?”宇的第一句话就有点惊人。
“我不能来吗?”绎自顾自的坐下,样子极为不爽。
“能!只是…我怕马来西亚下雪。”宇开着玩笑,跟着坐了下来。
只要认识绎的人都知道,他这位‘少爷’从不踏进大排档的任何一角,因为从小到大他都被养出一身怪癖,只吃家里或餐厅里的食物,就连喝茶也要到咖啡馆去。不是他有钱没地方花,只是他看不起大排档或路边摊的食物也会很好吃。
“这里会有什么好吃的?”绎很不耐烦的看了我一眼。
“我怕多得你吃到吐。”我一脸不屑的说。
“竟然今天是‘少爷’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吃饭,我请客好了,你在这儿等等,我去找好吃的。”宇很体谅绎的‘无知’,大方的去选好吃的食物了。
“如果不好吃,我就打你。”绎还是一脸的不爽。
“反之?”我才不打没有把握的战。
“一辈子逗你开心。”他说、我瞪。
不到十分钟,宇就笑着回来了。他的脸上永远都挂着笑容,没有伪装的笑容。也许是他的性格给了他这样和蔼可亲的外表,从不为小事计较,遇到什么难题都会以乐观的态度面对,所以他总是快乐的生活着。
“可以吃了~”不到二十分钟,一道道美食尽收眼底,宇第一个拿起筷子,准备开动。
看见绎不动声色的坐着,我主动的夹了几块包着满满馅料的猪肠粉,放进他的碟子里。他却很慢动作的吃了一块,最后露出让人不解的表情。
“不好吃?”宇问。
“吃不惯就别吃了。”本想拿开他的盘子,我的手却狠狠地被他劈了一下。
“我又没说不好吃……”他有点尴尬的开口。
“那就多吃。”我很想笑却又不敢,因为我知道只要我一笑,他就会不再继续吃下去,反倒会生气。以他强悍的性格,很少会赞同别人的意见,所以要他低头承认,有时是要适可而止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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